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全文)2022年3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21年7月27日。
来源: | 来源:国务院令第746号 | 时间:2021-08-27 | 16756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23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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