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来源: | 来源:国办函〔2021〕78号 | 时间:2021-08-27 | 477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赴相关地区开展联合调研,督促指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重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 工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副召集人:熊茂平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成  员:胡祖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晓兰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 炤  司法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李 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汪 洋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王炳南  商务部副部长

刘桂平  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道树  税务总局副局长

梁 涛  银保监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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