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

《 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赣市府字〔2022〕46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现将《赣州市稳经济促发展保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6月6日
来源: | 来源:赣市府字〔2022〕46号 | 时间:2022-06-12 | 7356 次浏览 | 分享到:

16.促进新型消费。积极发展电商、直播等线上消费,鼓励开展“赣品网上行”系列网络营销活动,推动农特产品出村上行。大力发展会展消费,由国内外专业会议服务公司、知名展览公司、央企、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及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举办,经会展主管部门备案,且采取市场化运作、场地租赁天数3天及以上、展览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的展会,在原有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增加补贴5万元;对新增引进面积超1万平方米的全国性展会,给予引进单位单个展会招揽奖励10万元。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新增公用专用充电桩1000根以上,市本级对全市2022年度建成运营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国产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每千瓦补贴160元,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补贴80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通保畅提效

17.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定期召开产业链链长会议,着力解决产业链断点、堵点、难点问题。搭建赣州工业产品信息平台,举办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对接会和工程项目采购对接会,支持企业建立长期产业协作关系。鼓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选用本地钢铁、水泥和装配式预制构件等建材产品,降低建材生产企业库存。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市财政对跨县(市、区)的“1+5”重点产业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的规上工业企业予以奖励支持,县(市、区)财政对当地主导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的规上工业企业予以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以及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支持企业满产达产。定期召开政企圆桌会议,持续开展企业特派员大走访活动,支持企业满员上岗、满负荷生产。落实惠企稳岗保运行周监测调度机制,强化企业用电、税收、货运、用工等指标监测调度,帮助一周不用电、一月不开票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加快122个年内计划投产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建设进度,全年新建投产入规企业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赣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畅通交通运输网络。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优化公路服务保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通行效率。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除由设区市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设立的外,其他各类防疫检查点一律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的货车司乘人员,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只需落实扫码、测温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有本土疫情县(市、区)的货车司乘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以及正常体温的予以放行,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措施;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的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通行,同时实行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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