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来源: | 来源: 赣府发〔2020〕9号 | 时间:2020-05-18 | 526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激活假日消费市场。各地在保持正常工作、生产和经营秩序的前提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考虑职工意愿,鼓励错峰出游和弹性作息;为有效应对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和冲击,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今年二季度可依法优化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提供便利,积极释放周末旅游活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相关保障制度建设,增加出游频率,让群众休假活动多样性、立体化。着力优化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进一步提升游客满意度和获得感。鼓励市、县(区)开发城市周边旅游度假区,布局和建设近郊游憩带。支持各地增设各类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体育馆等文体场馆的活动内容,完善服务设施,营造舒适的假日休闲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总工会)

(六)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发行“江西风景独好”、5A级旅游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文创联名银行卡。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一卡通”,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对联名银行卡持卡人在景点门票、道路交通、酒店住宿、农家乐餐饮、旅游特色项目等提供折扣优惠、消费分期支付等特色权益,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体验。依托现有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服务平台,通过消费数据监测评估,构建规范化、可追溯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信用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畅通、高效的投诉、受理和应急处理机制,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金融消费环境。积极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产品,通过开发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扩大对演艺娱乐、会展旅游、动漫游戏、数字产品、创意设计、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综合消费信贷投放。推动省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在省内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的应用,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文化场馆、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或移动支付全覆盖,银行卡支付便捷度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

(七)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推动文化消费进入各类消费场所,重点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乡村,打造便民文化消费网点。鼓励各类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升级改造,完善老少妇幼残服务设施建设和休闲、餐饮、文创产品展示销售等消费功能。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的网络覆盖水平,城市内主要文化消费场所和有条件的5A级旅游景区优先部署5G网络。持续推进和优化“一部手机游江西”综合智慧平台和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引导游客采用微信、手机APP、互联网等多渠道进行信息查询、票务预约、特色产品购买等服务。优化旅游交通网,推进区域内城市旅游客运线路、跨行政区城际旅游客运专线建设,重点增加城市公交线路或客运班线运行密度,合理设置夜间公共交通运营时间,优化夜间街面停车管理。完善租车服务点建设,重点在机场、码头、火车站、高铁站布局,提升旅游租车服务质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各地可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探索推广文化和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机制。开展放心消费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倡导无理由退货诚信服务,打造放心消费景区,营造诚信经营氛围,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品牌和品质。到2022年,实现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城市公交专线或公交化运营旅游客运专线全覆盖,实现城际旅游客运专线常态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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