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前期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所负责的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对规范收费工作作出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12.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作用。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要推动行业企业自律,并及时反映行业企业诉求,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和政策性文件制修订,鼓励行政机关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及时总结推广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自治、服务企业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各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13.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14. 压实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结合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及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监管力度。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分别对未脱钩、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各级政府要落实对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责任。
15. 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采取培训、会议、宣讲等方式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政策进行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整治违法违规收费的舆论氛围,适时开展投诉举报线索“清零”行动。
16. 确保取得实效。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于2020年10月底前,对每个行业协会商会的会费收取项目、标准、档次、有无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将打破服务垄断、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合计减负金额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与自查和整改情况一并报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172
12天前
420
18天前
411
23天前
710
24天前
6234
24天前
396
27天前
870
28天前
18204
29天前
14568
29天前
352
29天前
463
33天前
731
34天前
556
34天前
801
39天前
696
40天前
2291
75天前
62582
116天前
26215
13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