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提交的材料做出规定,规定如下:
第八条 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复申请书;
(二)守信承诺书;
(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通过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本文主题: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提交材料的规定-最新政策
357
20天前
621
26天前
651
31天前
942
32天前
6489
32天前
776
35天前
1271
36天前
18466
37天前
14749
37天前
499
37天前
646
41天前
961
42天前
767
42天前
1023
47天前
904
48天前
2450
83天前
62936
124天前
26777
140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