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盾政策学习,不得对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信用壁垒,《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标准,不得设置歧视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评价指标,不得对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信用壁垒。鼓励设置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履约行为的评价指标。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12月11日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共有七章三十条内容,对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作出详细的规定。
相关信息《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48个建筑热门话题》
213
14天前
463
20天前
459
25天前
764
26天前
6295
26天前
448
29天前
938
30天前
18236
31天前
14589
31天前
366
31天前
480
35天前
757
36天前
575
36天前
824
41天前
715
42天前
2305
77天前
62659
118天前
26306
134天前